神仙谱之人物分析(三)-《神仙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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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后来,生出的后代问他(她)父亲究竟是谁?就连他(她)的母亲自己也不知道。

    当时的人简直与畜类无多少区别。

    女娲看到此种情形,想法一定要改正这种丑陋的行为。

    于是,女娲规定一对夫妻必须有一定的居所,夫妻不可分开,不离才会不乱;

    女子得到男子为有“家”;而男子得到女子为有“室”。

    从此“家室”便成为夫妻永远的住所了。

    关于女娲的地位和身份之争,早就由来已久。

    从最早出现女娲的汉代奇书《山海经》中可以看出,在盘古开天辟之初,世间除了盘古之外,女娲是人世间第二个出现的人物了,也是世间第一个出现的女性,是她化生了万物,进而抟黄土造人形,故此号称“人祖之母”、社禝福德正神、创世始祖等。

    所以,女娲的地位理应排在“三皇”之上(史称:天皇、地皇、人皇),而并非排在三皇之内或者排在三皇之下。

    这里提到的“三皇”,其中之一是“人皇”神农氏炎帝。

    据传,炎帝的母亲应为九天玄女,其依据是“九天玄女”应是“九天壬女”,因为“壬”是天干第九位,玄色即黑色,所以九天壬女即是九天玄女。壬女即为炎帝生母。

    而九天玄女和王母娘娘与女娲娘娘又为同代人物。

    由此为据,女娲娘娘的地位实则排在三皇与诸多神仙之上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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