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以前每次办这种事儿都是无往不利,别说沈欢这样看起来瘦马干鸡的模样,就算是健美冠军、武馆的当家师父,全都是他开的红。 功夫再好不敌菜刀是没错,但现在是法治社会,菜刀也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往手里拎的。 所以人数的多少,就成为了至关重要的因素。 人多势众说的就是这么回事儿,在普通人群当中,实力不可能有太大的差距,基本上可以这么说,只要人多的就差不多算是赢了。 而且现在人打架一般都不再看什么实力,而是看气势,只要气势到位了,就算是武侠小说中的高手都不一定敢生出反抗的心思。 “咔嚓——” 沈欢手腕一翻,直接将撬杠拧断,就像是在拧已经被岁月所腐蚀的木头一般简单,“滚!” 之前说了,现代人打架一般不是看技巧,而是看气势,此刻沈欢所表现出的气势,可比他们人多所造就的气势厉害多了。 我滴个乖乖,这么粗的撬杠,对方只是动动手腕就断成了这样,这要是打在自己身上哪还不得全身骨折? 人都是怕死的,小年轻也是一样,他们之所以不怕死,一是因为对死亡没什么太大的概念,二是确信能被自己欺负到头上的人,绝对不可能有杀自己的胆子。 可现在,他们全都开始迟疑了。 “老、老大,我们该怎么办?” “什么怎么办?我他妈不是说了么,这个叫沈欢的,给老子朝死里打,出了事儿我担着。”板寸黄毛虽然惊恐,但多少还有些底气,毕竟他知道自己身后站着的是什么人物。 他花费那么多功夫,向小弟们灌输,钱是这个世界上最重要东西的概念,就是为了让这群小弟生出——给钱就什么都敢做的思想。 现在撬杠被拧断就退缩? 这可是违背原则的问题! “还愣着干嘛,都他妈给我上啊!”板寸黄毛见没人动手,气哼哼的说道。 “谁动手,我就废了谁。”沈欢目光冰冷的看着众人,“不想死的,就都给我滚!”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