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灯光下,这男人轮廓线条分明,俊朗深沉。薄唇抿起来的时候,唇角微微上扬,格外耐看。 他牵着大白出来,动作很轻柔。 褪去了沈氏集团总裁的身份,褪去了沈四少的身份,他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男人。 一个闲下来陪自己妻子散散步,陪宠物溜溜弯的普通男人。 许朝暮生气地拍了大白的头一下:“坏大白,你不喜欢我跟你散步,我就不陪你了,我走了,真走了。” 说完,许朝暮佯装离开,大白也挺单纯的,它立马就焦急地“汪汪汪”叫了起来。 沈迟笑了笑:“它舍不得你的。” 许朝暮这才笑了起来,摸着大白的头:“乖大白,再叫一声,表示你喜欢我。” 果然,大白又乖乖叫了一声。 这狗和沈迟、许朝暮朝夕相处半年,早就通了人性。当然,沈迟想,也是他调教得好。 “这还差不多,来,跟着我走,我们去散步。”许朝暮和大白并排走。 本来两人是一左一右在大白身侧的,但沈迟觉得别扭,就站到了许朝暮的身边去。 许朝暮拉着绳子,和大白步调一致。 “咚次咚次咚咚次,一步一步去散步。”许朝暮蹦蹦跳跳,格外高兴。 月光下,她抬头看了一眼沈迟,沈迟也正好低头看着她。 这个男人轮廓分明,格外迷人,难怪有人说,喜欢动物的男人是最吸引人的。 “沈迟,对了,你最喜欢养什么动物?”许朝暮打破夜空的宁静。 她向来话多,心情好一点,就格外多。 “养你。”某人云淡风轻道。 “我说的是动物!” “养什么都不如养你。”某人又强调一遍。 “……”许朝暮气急。 “汪汪。”大白偏偏欢快地叫了两声,也不恹恹的了。 月光溶溶,四周的一切都这般安谧静好。有山有水有园林,宽阔的马路上并无多少行人。 没有人打扰他们,路灯将他们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 大白走在最左边,其次是许朝暮,最右边则是沈迟。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