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50章 巨大差别-《韩娱之星光灿烂》
第(2/3)页 众人一阵沉默,尤其是大家都知道,宋倩和Amber说的是事实,估计任何艺人,只要脑子没有问题,进入MC公司,成为MC旗下的艺人之后,估计打死都不会离开MC。
没办法,MC公司的综合实力摆在那里,而且对艺人的态度和福利也看得见,其他的经纪公司根本就没有一点可比性,谁会傻乎乎的选择离开MC这样天堂般的公司,投入到地狱被人当奴隶,苛刻面对的公司当中。
“额~~~好吧,我明白了。”柳熙烈还是最先反应过来,忍不住的感叹了一声,然后继续把话题聊到了F(x)出道这些年的收入上面。
“实际上,我们刚出道是在S.M,那个时候基本上没有什么太多的收入。”一阵整理之后,宋倩开口淡淡的说着,而开口的第一句话,就让现场的所有人在心底产生了认同感。
没错,S.M公司旗下的艺人确实很能够赚钱,但基本上赚到的钱都进入了公司的手中,至于艺人自己,根本就分不到什么钱。当年就算是大红大紫的东方神起,实际上专辑卖得再好,能够分到手的也是少的可怜,那么就更别说是其他人了。
甚至算起来,S.M旗下的艺人,本身就是奴隶,赚的钱多,自己只能够分到一点可怜的钱,赚的钱少,一分钱都赚不到,公司只负责吃住,而且吃的都有金额限制,住的基本上都是非常差的宿舍,或者根本就没有时间休息,连一个普通的打工族都比不上,至少打工族还有着正常的假期和每个月固定的工资,而这些S.M旗下的艺人都没有,没有休息时间,也没有月薪,最多就是勉强饿不死就行了,而且还要遭到经纪人和公司高层的训斥,甚至是体罚,各种限制和约束,完全没有自由感。
实际上,这也不仅仅是S.M一家的情况,韩国娱乐圈,尤其是歌坛当中,这基本上是十分普遍的情况了。也就是最近这几年,情况才稍微好一点,艺人们的日子虽然还是很艰难,但至少比起以前要好过的多了。
宋倩说在S.M时期,基本上没有赚到什么钱,这一点也正常,非常的正常。你F(x)在S.M刚出道就能够赚到钱,那才叫不正常好不好。
“后来的事,大家都知道了,我们也是沾了雪莉的光,顺利跟MC签约,然后在MC的支持和帮助下,一路走到今天。至于大家好奇的收入吗,具体的我不能说,而且说实话我也没有细算过,但我敢说,我们F(x)的收入,绝对是除了我们MC公司的人外,同期赚的应该算是最多的。”
“嗯嗯嗯……”Luna四人连忙点着头,很显然四人都十分认同宋倩这番话。
“哦,这么自信?”柳熙烈笑了笑:“能够说说你们为什么这么自信,是同期收入最高的组合,至少也应该给我们一个数据,让我们心里有个底吧!”
Amber:“我们在MC公司的第一年的收入,就可以让我们直接购买一辆不错的车了。”
Luna:“第二年我们就可以购买一辆豪车了。”
雪莉:“第三年我们就可以买房子了,而且还是全额,并不需要分期付款。”
郑秀晶:“现在,我们完全可以骄傲自豪的说,我们已经成为了家的经济支柱了!”
随着F(x)成员们的介绍,现场的观众们也都忍不住惊呼起来。虽然早就知道MC公司的艺人福利待遇好,合约更是让整个圈子的艺人羡慕,但却没有想到,F(x)竟然短短几年,就可以买车买房了。
要知道,严格算起来,F(x)在韩国只能够算作是二线女团,距离一线还有着一点距离,能够有多少收入?没看见Super Junior这样的有线和偶尔的顶级男团成员银赫,背着小气和吝啬的名义,并且还是作为组合内活动多的成员之一,也是花了足足7年时间,把自己的全部积蓄给父母购买了房子。
银赫这样的艺人,七年时间还比不上F(x)三年时间,甚至F(x)三年都不仅仅可以买房子,还能够买车,并且是豪车。考虑到F(x)和Super Junior之间的人气以及影响力的差距,对此大家也只能够感叹:MC公司是真心为旗下的艺人考虑,S.M也是一如既往对旗下的艺人剥削的厉害啊!
Super Junior无论是从人气还是影响力,包括行程在内,都要比F(x)强太多了。但就算是这样,银赫苦逼七年的所有积蓄,还不如F(x)成员二三年,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难道银赫就没有行程吗,难道Super Junior就没有人气不赚钱吗。很显然不是,唯一的答案那就是S.M公司对旗下的艺人剥削太厉害了,赚到的钱都被公司拿走大部分,只剩下一小部分还需要组合平分,这样下来又能够有多少积蓄呢。
好吧,F(x)五人无心之举,顿时又是一招隐藏的群讽大招,基本上整个韩国娱乐圈的经纪公司都中招了,毕竟对旗下的艺人苛刻,绝对不是S.M的专利。
只不过,这句话多少有些说的太过于直接了,这话题很容易引起大众的讨论,然后讨论的结果,那就是其他的经纪公司不行啊,不厚道啊,对旗下的艺人太苛刻,剥削的太厉害了。
到时候难免会引起一阵大众声讨其他经纪公司的行为和情况出现,各家经纪公司心里再不爽,也不至于白痴到针对大众,或者是说粉丝,那么只能够针对F(x)了,毕竟这件事是F(x)挑出来的,如果没有F(x)这番话,也不会闹成现在这个样子,F(x)到时候估计也会成为各家经纪公司针对的目标。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