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九百三十二章 秩序十七-《幻世之刺客传说》
第(2/3)页
权力也好,财富也好,都是在规则之内的东西!
凡力量的存在,则是完全在规则之外的东西!
凡能力的存在,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完全可以打破原本的价值观念的……
毕竟,不管赚多少钱,不管拥有多大的权力,也不可能和真正意义上拥有只属于自己的力量相提并论!
拥有绝对属于的自己的凡力量,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完完全全过所有了所以人对于财富以及对于权力的需求的!
毕竟,拥有了凡的力量,就意味着拥有了比普通人更加漫长的生命,拥有比普通人更加健康的身躯,甚至拥有对于普通人生杀予夺的能力!
前两点已经足以让人羡慕了,而第三种特权,则足以彻底的拉开凡者和普通人之间的差距!
现实世界之中,因为有秩序和法律的存在,所以杀人并不是一件非常简单的事情,就算是能够成功的杀人,也很难逃脱法律的制裁……
最关键的问题是,就算是不考虑法律的制裁问题,一对一之间的杀人行为,本身就不是一个成功率非常高的行动,也很难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秒杀,哪怕是诸如下毒又或者是爆破之类简单粗暴的杀戮手段,很多时候也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失败……
道理很简单,普通人和普通人之间,个体的力量和智慧基本上是出于对等状态之下的,不管是进行肉搏的战斗,还是头脑智慧上的比拼,都不会是一个简单一方秒杀另外一方面的结局……
一对一的战斗之中,个体和个体之间的差距其实并不会太过巨大,尤其是体格相差不大的人之间斗殴,往往是很难分出生死的,因为双方都不具备轻易的杀死对方的能力,就算是处在愤怒状态之下,也是如此……
就算是一方持有利刃,想要百分之百的在战斗之中杀死另外一个人,也不会是很容易的事情……
至于那种推理小说之中的谋杀,虽然杀戮的成功率大大提升,但是需要谋划的时间也会变得非常漫长,并且在这个过程之中,也存在有被人察觉识破的风险……
毕竟,杀意这种东西,很多时候是很难被隐藏起来的,一个人如果真的已经对另外一个人仇恨到一种杀之而后快的程度的时候,那么对方就一定会或多或少的有所感觉,如果一个人已经招人恨到这种程度,自己却还不自觉的话,那么死了也就是活该的事情了……
而也就是因为如此,再加上法律的存在,所以人和人之间,除非到了一种极端的状况之下,否则的话,几乎是不会有人试图去谋杀另外一个人的……
一是他们很清楚这样做可能会给自己带来什么样的麻烦,可能会让自己遭遇什么样的惩罚,而另外一点,也是最关键的一点,一个人想要杀死另外一个人,就算是在不考虑法律制裁的前提之下,也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尤其是在同龄人之间,就更加如此了……
事实上,如果一个人真的能够轻易的杀死另外一个人,那么这个人多半就不会太多的去顾虑法律的问题……
因为对于这样的人来说,杀戮已经是一种最基本的职业技能了,对于这样的人来说,法律本身就是可有可无的存在了……
所谓的侠以武犯禁,本质上来说,也就是这样的道理了……
————————————————————————————————————————————————————————————————————————————————————————————————————————————————————————————————————————————————————————————————————————————————————————————————————————————————————————————————————————————————————————————————————————————————————————————————————————————
事实上,不管是在什么时代之中,身上有武功在身的人,总是或多或少的漠视法纪的……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