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直突本阵-《盗神挽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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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根,拿出点力气来!莫非你想让这小子抢尽风头吗?!”斯特林怒声问道。

    特兰西被他一激,顿时又想起了不臣害得他身败名裂,顺便干掉了他那不着调的小白脸国王的过往,眼睛顿时就红了!输给谁,他也不能输给这小子啊!

    斯特林与特兰西为了不让不臣专美于前,纷纷打起了十二分精神,使出了浑身解数,两条裹着火焰与风刃的巨槊以比之前快了两倍的频率抽砸而出,顿时便让血云铁骑们的伤亡率上升了不少!

    不过对于身上裹着三层重甲,还有气甲保护的血云铁骑们来说,他们的攻击还是不够可怕,至少没有不臣可怕,不臣的攻击是挡无可挡的,而他们的攻击则不然,只消拼尽全力招架,护住头颈就不虞小命了。

    只是几个呼吸之间,不臣便已经杀透了数层血云铁骑骑阵,直直逼向了丹尼斯·尼克劳斯侯爵的本阵!

    只是不臣不知道的是,此时此刻为他的槊法而震惊的强者并不单单是斯特林,丹尼斯·尼克劳斯侯爵便是其中一员!

    “竟然是……?!”尼克劳斯侯爵站在马鞍上,盯着抖出枪花朵朵,所向无前不臣,眼睛不由得瞪得老大,连嘴巴都合不上了!

    “他是从哪里学会这种槊法,呸!这哪里是槊法,根本就是枪法才对!”

    作为一位已经恢复了记忆的血族高阶贵族,尼克劳斯侯爵怎么可能认不出不臣现在使用的是什么枪法呢?!

    事实上,他不仅能认出来,还会用呢!

    尼克劳斯侯爵不由自主的握紧了自己的长枪,那是一杆用白蜡杆子制成,长约丈二的长枪,形制像是东陆的,却又不尽相同,更像不臣前世天朝的风格。

    尼克劳斯侯爵虽然有着一个英文名字,但生前却和不臣一样,都是混血儿,他有一头黑色的头发,棕色的眼睛,肤色只比普通黄种人稍稍白一点而已。

    念及往昔还是人类时的种种,尼克劳斯侯爵心中不由得生出了些许复杂的感情,只是他并没有沉溺于往昔的记忆与情感中,而是很快甩了甩头,将之抛到了脑后。

    明白自己现在是血族,这就够了!

    “刺王者,不论你是谁,身上藏着什么样的秘密。我今天都要杀死你!”

    尼克劳斯侯爵在心中发狠道。

    血云铁骑们的抵抗很无力,见到不臣他们冲到近前,纷纷拨转马头闪避到了一旁,他们已经无心再与这些人类疯子拼命了,只求早点离开这噩梦一样的地方而已。至于不臣他们要往尼克劳斯侯爵那里冲,他们也由得他。反正此战损失这么大,尼克劳斯侯爵必定要成为血族有史以来最大的罪人了,被剥夺爵位,明正典刑根本就是预料中事,既然这位侯爵大人早晚都要死,那么早死一点晚死一点又有什么打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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