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3.第四十三片龙鳞(三)-《荒海有龙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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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很快地玲珑就察觉到不对劲了,她平时都是被伺候惯的,何曾见过哪个宫女如此笨手笨脚,给主子擦个手都做不到?还有边上那个一直站着不动的,这俩是哪里来的宫女?她表情不变,去捉住了正给自己擦手的宫女的手腕,冷冰冰地问:“你是何人?把头抬起来擦干净!”

    因为她们身上穿着宫女服,又是女子,所以虽然身上都脏乎乎的,呼延王仍然让她们进来伺候了。可玲珑却觉得这两个宫女很奇怪,一个笨手笨脚一个清高桀骜,夏宫里真要有这样的宫女,怕是早就叫人弄死了。

    她仔细端详了一下这二人,越看越眼熟、越看越似成相识——“你们是昌平跟元瑾?”

    哀帝足足有几十个女儿,玲珑虽然都见过,但因为太多了,有些就只觉得面善。好在她记忆力超强,再加上元瑾公主那招牌式的清高傲慢,总算是让玲珑想了起来。

    之所以记得这位元瑾公主,是因为玲珑在夏宫的三年里,背地里虽然被人指指点点,说她贪慕荣华依附哀帝,又来历不明怕是居心叵测,可表面上却没人敢说她什么,谁叫哀帝捧着她呢。唯独这位元瑾公主,平日里见了,总是对她翻个白眼或是冷哼一声,玲珑曾经养了一只爱掉毛的长毛小猫,有一次出去玩就再也没回来,后来玲珑亲自出去找,却看见元瑾的贴身宫女扔出了一具猫尸,让玲珑十分恼怒,为此元瑾受了哀帝重罚,打那以后她便记恨上了玲珑。

    她瞧不惯玲珑,玲珑也不见得就喜欢她。没想到哀帝杀了几十个女儿,却叫元瑾成了这漏网之鱼。

    至于昌平……玲珑最大的印象就是她总是跟在元瑾左右,唯唯诺诺的,可若说她不坏,那只猫却又是昌平送给元瑾以讨好,所以这两个公主玲珑都不喜欢。

    不过眼下可不是她喜不喜欢的事儿了,一对二能打赢吗,毕竟她可是一条柔弱的龙啊。

    “既然贵妃娘娘认出了我们,就和我们一起上路吧!”一直站在旁边没动静的元瑾咬牙说,突然朝玲珑扑过来。她们进来的时候是确保身上没有利器的,因此元瑾想要掐死玲珑。“国破家亡,娘娘怎能苟且偷生?还是一起走的好!”

    玲珑现在是真的服了,也真的相信元瑾公主确确实实是夏哀帝的种,父女俩的话说的都差不多的,什么叫国破家亡不能苟且偷生,可先死的偏偏都是别人。她们要死完全可以自己去死嘛,非要让别人先死也真的是够了!

    国破家亡,不能苟且,我辈先就戮——这是真,殉国烈士。

    国破家亡,不能苟且,你先就戮——这是神经病。

    好在元瑾平日养尊处优,玲珑躲一下也就躲过去了,她一脚踹开元瑾,踹的她趴在地上爬不起来,这一脚可不比先前踹那头粗鲁的熊。“你要殉国,干什么还穿宫女服?你父皇之前勒死了那么多公主,你们怎么不在?”明明就比谁都想苟且,还嚷嚷着不让别人苟且,这不是脑子有病是什么。

    难道她们是所谓的金枝玉叶,就天生比别人高贵?

    好好一双素手,最后就涂成这么个狗啃般的玩意儿。玲珑冷着脸,把手上还未干透的凤仙花汁全朝永安侯身上抹了,一边抹还一边甩脸子:“侯爷瞎闹腾什么,说了不要你涂,非要涂,你瞧瞧,这可还能看?”

    她即便是生气也带着娇嗲的媚态,不像是在发火,倒像在撒娇,永安侯怎么可能生气,他捧着夫人小手连连安慰自责,最后不得不忍辱答应她给自己也染指甲的要求。

    堂堂永安侯,身高八尺面如冠玉,多少大姑娘小媳妇惦记着,爱慕着他威风凛凛的姿态,可现在他坐在自己妻子面前,乖巧的如同一只小绵羊,伸出手任由她在自己手上瞎捣鼓。玲珑创意十足,只给永安侯涂了指甲不够,还自个儿在上头画了一只只圆润的猪头。她画的得意洋洋,永安侯哭笑不得。

    初芷在一旁,从侯爷进来开始她就满怀期待,可直到现在他也没有注意到她。初芷有些慌了,她不得不抬起头,希望永安侯能看见自己。许久不见了,侯爷定然是没想到自己会回来,只要她抬起头,他就一定看得见她。

    玲珑看到了她的小动作,只是不以为意,她喜欢简单粗暴的干脆,也喜欢曲折迂回的委婉,初芷这样的人,就如同死而不僵的百足虫,见了棺材不落泪,撞了南墙不回头,不一点点玩死,永远都不会咽气。永安侯对她能有怎样的深情厚爱呀,她怎么就被爱情冲昏了头脑,觉得永安侯非她不可?

    门当户对这四个字可不是随口说说,也就是摊上了原主这么个温柔到愚蠢的女人,才成就了初芷跟永安侯这段孽缘,换作任何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初芷早在养出这番瘦马情态时便被处理了。原主的父母鹣鲽情深,连带着她也不谙世事,还以为嫁到了如父亲般的良人,哪里知道这根本就是她的催命符。

    永安侯喜欢初芷什么,玲珑不用想都知道。原主娇怯天真近乎懦弱,什么都听初芷这个大丫鬟的,对其十分信任,这样的女人就如同菟丝花一般没有主见又死板无趣,在马背上打天下的永安侯怎么可能看得上。兴许原主的柔弱会勾起他短暂的怜惜,可这种怜惜很快就会消散,气质独特娇弱又不失坚强的初芷便入了他的眼。

    初芷自然是美的,她在相府的日子过得可比寻常人家的女儿都滋润,养出了一身细腻雪白的肌肤和知书达礼的气质,再加上不俗的容貌,有了原主的衬托,更显得明珠蒙尘。

    可现在玲珑不惯着她了,人要衣装佛要金装这话可不假,除却极品的美人不需要外物点缀清水出芙蓉,大部分的美人都要依赖锦衣华服胭脂首饰,这些东西可以让本来就美丽的人变得更美。然而当这一切被剥夺,美丽就要大打折扣。经过这一个多月,初芷没了上好的牛乳洗面,没了特制的胭脂妆点,失去了精致的首饰和柔软的衣裳,还落了个行走不便的毛病——美人啊最容易迟暮,她拿什么让永安侯对她念念不忘呢?

    所以永安侯不是没看见她,而是一时半会竟然没有意识到这就是他心爱的初芷。

    他背着妻子与初芷偷情,享受的就是这种刺激而背德的快感。在妻子熟睡的隔间,和她的好姐妹颠鸾倒凤,这样的感觉,对他这样的男人来讲,刺激感兴奋感远远大于幸福感。初芷能让他上心,也是因为这一点。她大胆的勾引与如火的爱慕让永安侯喜爱,对比木头般的妻子,自然是娇俏的美人更让人喜爱。

    而现在,他的妻子比初芷更加鲜活——一个在家中被教导三从四德拘谨到在床榻都固执维持一个姿势的女子,突然间变得热情火辣,将这样的一个女人按照自己所希望的那样对待,这种刺激感就又超出了当初跟初芷偷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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