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与他靠拢也为美食的。 在傻小子的印象中,姓曹的还有一点可取之处,他动不动就送给他美食。 俗话说:人以食为天! “没什么!”他摔到他在动力的推动下,他也差点被摔倒了,好在他身边有棵树,才免使自己倒下去,他扶着树身站直的同时,也扶着他了以免使他倒下去。 她趁机退到后面,与李小屈并排走着,时而“啲啲嘟嘟”地询问李小屈去学校看望慕容华的情况怎么样? 有那个环节需加强? “还好,当初我们给他选择这个岭兜中学,贞贞一放下就去看望他且给他辅导作业。”李小屈可能为自己的脱身作说法吧! 或者被贞贞真心照顾弟慕容华的真诚所动说。 他什么意思?不会为自己的私心而误导傻小子……现在傻小子离不开他不正合他意吗? “你也别误导他让他纠上贞贞就不好,毕竟她也是个学生,有自己的功课要做吗!”她忍耐道。 她真想说:那是他出的馊主意,也是他的杰作,说白是他自己离不开那小妖的吗! 他想利用弟慕容华的懵懂,以便让他们经常见面的机会嘛! 别以为她什么也知道,他心里想什么?肠子里的弯弯绕绕……她都知道。 只是目前不便说出来而已。 “哧哧!”他打笑道:“你忘了贞贞是重读的,她本来己考上大学了,但为多陪母亲俞氏,而重读高三的。” 也是说:她重读高三是在炒冷饭的,不在压力之内的范围。 在她看来,她是为了多见他——李小屈,才重读一年吧?“我对她的了解没你透彻。” 她只得不满了叨出这句话来。 这本是一句半讽刺他的话。 眼前她又浮现出李贞贞在游戏室里吻着李小屈的镜头,还有在人民医院上她与她争着给李小屈做手术签名的那一幕。 真是个亳不知廉耻的小妖。 特别现在的傻小子与那小妖的同校,又有让李小屈与她相会的机会了。 她后悔死了。 若世上有后悔药的话,她肯定不会让弟与小妖读同校的。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