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五章 再见灵潇 神与半神的区别-《诸神的纹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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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恰恰啊相反,【士】则是代表着【读书人】,虽然,他们往往很清贫,甚至是穷困潦倒,家徒四壁。但是,在那个时代,却颇受【统治者】的重视,他们所研习的【儒家理学】,则顺理成章地成为了维护封建王朝统治的【根基力量】!

    因而,【半神】一族的社会地位,大致就类似于古代的【士】阶层吧!他们即使是没有什么钱财。甚至,也并不具备着可以翻云覆雨,操控帝国【政权】的滔天权势。

    但是,在他们体内,寄宿着的庞大神力,可是会成为维护十三块大6平衡,保卫整个【柯罗诺斯】星球秩序的【根基力量】。

    因此,在法律和正义的女神,同时,也是泰坦十二神之一的-----【忒弥斯】大人的建议下,众神之皇·宙斯,他将【半神一族】以法律的形式,列入到了《保护条例》当中。不光给予了他们无可匹敌的社会地位,甚至是在处理违反犯罪的恶劣问题的时候,他们一族也与普通人类,或者其他种族,在司法审判方面,存在着截然不同的待遇。

    例如,最为典型的是:

    即使是【半神一族】,犯下了杀人的滔天罪恶,甚至他们杀死的人,就算是一个国家的皇帝。只要这个皇帝的血统,依旧属于人类,哪怕他统治之下的帝国,有多么的繁荣,富强,也并不能够擅自抓捕凶手。

    如果,没有专门负责审判【半神一族】的仲裁机构的话,那么,不论这件事情的社会影响力,到底闹得有多么大。【人类界】的所有司法机构,警察机关,也没有权力对其进行干预!

    这就有点类似于【美帝国】军人违法犯罪时候的条例一样:

    寻常的警察,以及普通的司法机关,根本就没有资格,像是对待普普通通的【民事案件】那样,擅自下令抓人!更不可能审判,定罪。鉴于这样的情况,往往会选择将罪犯送入到《军事法庭》之中,进行特殊的审判。

    倘若,再用一句形象的话语,打一个比方的话,那么,每一位【半神族】的人,他们都类似于现代战争中的洲际导弹,其射程,往往大于8ooo公里,它可是【战略杀伤性】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的价值,在于攻击那些位于敌国领土上的重要目标!这可是仅次于【核武器】的威慑力量,因此,这可以算得上是在【核战争】之下,相对而言,属于【常规战争】中的顶尖力量!因此,【半神族】自然会得到各种各样的特权保护!

    然而,真正意义上的【神族】,数量虽然较少,但是,他们所具备的直观破坏力,以及对敌方的心理,所造成的震慑力,却是远远越了【半神族】。往往一出手,顷刻之间,便会导致天崩地裂,行星破灭,恒星湮灭,银河爆碎,甚至是宇宙崩塌,也不足为奇······

    因此,在现代战争中,【神族】的力量,就类似于【核武器】!

    更有甚者,即使是将他们比喻成科幻电影当中,那些足以将整颗整颗的星球,湮灭成能量粒子的【反物质】武器,也并不言过,绝非夸夸其谈。除非,【神族】是想要【灭世】,想将整个【世界观】洗涮一次,重新建塑的话,那么,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真正的【神族】,可是绝对不会亲自动手的。

    因此,虽然【神族】本身,才是最为【核心的力量】,但是,他却依靠【半神一族】,成为了常规战争下的【主要力量】,用以维持整个世界的和平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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